《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2-05-24 瀏覽次數:97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切實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海關總署會同交通運輸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已經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 扎實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檢測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消毒對新冠病毒的殺滅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含食用農產品,下同)輸入風險,實現“安全、有效、快速、經濟”目標,在確保進口冷鏈食品安全的同時,提升口岸通關效率,避免貨物積壓滯港,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二)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全面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95號)、《關于加強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工作的緊急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20號)、《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29號)、《關于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45號)等有關規定及技術規范。